- 部门简介
一、总则
(一)随着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(简称“学校”)快速发展,财务工作在学校教学运营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。为了进一步维护学校利益,妥善处理内外部关系,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,规范财务人员工作行为,特制定本制度。
(二)本制度从属于学校基本管理制度,适用于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。
二、日常财务工作管理
(一)根据学校财务部制定的岗位职责,应勤勉尽责,及时、准确、保质、保量完成本职工作。
(二)涉及具体业务处理,可进行深入探讨、研究,但涉及学校核心数据,如学校招生或学费收入成本数据、资金使用情况、重要财务资料等机密信息,不得随意打听、谈论,未经授权不外传,严格执行上级单位和学校保密管理制度。
(三)涉及岗位、部门之间的工作,应相互支持,积极配合,不拖延,不扯皮。
(四)严格遵守学校员工行为规范的相关制度规定,不讲有损学校的话,不做有损学校的事,自觉维护上级单位和学校利益。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,听党的话,跟党走。学习上级单位主要领导讲话精神,“变、干、实”,转变观念,哈下腰来努力干,撸起袖子加油干,工作注重实效,实事求是,讲求效益。
(五)注重团队和谐和队伍建设,提高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。
三、对外交往、接待
(一)实行财务总监负责制,对接待应履行学校必要程序后,方可实施,其中重大、特殊事项应向学校负责人及校长办公室报备,并报告至上级单位财务部。
(二)对外交往、接待,要有礼有节、审慎严谨、依法依规,合理有效地保护上级单位和学校利益,同时体现学校良好的形象与素质。
(三)由财务总监介绍、汇报学校财务工作,并负责向各相关部门解释问题以及提供资料(特殊情况可授权和安排其他财务人员),非授权安排的财务人员不得向各相关部门提供学校资料和解释问题。
(四)对于已公告内容,已向政府部门、行业协会、金融机构等报送报告的学校信息,已在学校网站发布的资料等公开信息,经学校财务总监审批后可按需求如实提供;财务人员对非公开信息应审慎处理,应充分获取校长办公室、法务等内部管理部门审核意见,并按上级单位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审批后方可对外提供。
为了快速提升学校财务管理水平,借鉴内部单位的先进管理经验,内部单位的经营能力分析、利润分析、成本分析等财务管理数据可以共享,相互借鉴,但经办人员应确保提供数据的安全,本单位财务总监对本单位的信息使用安全负责。
(五)学校应设立专门的接待室,指派专人负责接待,全过程了解掌握相关机构的工作内容和关注事项,并及时、准确地对关注问题进行恰当评估。
(六)可能影响上级单位形象及利益,可能涉及违法违规等重要事项的签字表决,应事前报学校校长、理事长审批,并对工作底稿复印备查,重大事项应事前向上级单位备案。
(七)财务总监应审核专业报告、检查结果中所表述的重要财务情况、运营结果、重大事项、重大专业判断、审计审核、评估、检查结果等是否对上级单位和学校形象、利益存在着不利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学校实际情况。必要时,应向法务等专业部门进行沟通及咨询,保证专业报告、检查结果的质量。
(八)与财务对口的监督、检查机关及有关合作机构,日常要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。
(九)财务人员应廉洁自律,严格按《关于严禁员工收受客户礼品礼金的通知》(辽方纪字〔2021〕3)有关规定执行。财务人员对外交往或接待过程中,不得接受或者索取不正当利益;不能在上级单位安排的兼职以外的单位兼职并领取报酬;不能将学校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、中介费、回扣、佣金、礼金等,据为己有或私分;不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提供有偿中介活动。
(十)遵守学校会计档案管理相关规定,学校对外提供会计档案,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档案管理制度执行。
(十一)突发事件的处理(包括合同纠纷等业务产生的仲裁、诉讼案件判决执行等),财务总监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,采取谨慎性原则。财务部应与法务部门紧密配合,制定依法合规的突发事件紧急应对预案,并把紧急应对预案分解落实到责任人,相关责任人应能理解、领悟、贯彻好紧急应对预案。使相关责任人能够在突发事件发生时,严格按照紧急应对预案执行。
